目前,我行共七家分(支)行开办此业务,即:长春分行、哈尔滨分行、青岛分行、青岛城阳支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古北支行、烟台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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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证明业务是指我行根据个人客户申请,以其在我行的个人金融资产为依据,开具的证明其金融资产状况的业务。
保管箱业务是指我行接受客户的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条件,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为客户存放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及文件、契约等的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