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提示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9-23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提醒广大客户:

若您先前在我行开立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作废、换发或有效期即将届满或已过期,请您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我行营业网点更新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特此公告。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