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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业务

代理信托资金收付业务,是指韩亚银行根据与信托投资公司签定的《代理协议》,办理信托资金的收付及收益分配的行为。
  • 适用对象

    信托投资公司


  • 申请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金融机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司章程;

    信托合同文本;

    资金信托计划书、风险申明书及招募说明书;

    资金信托计划执行经理简介及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业务办理流程

    客户提出书面申请

    银行审核核准后,与客户协商一致,签订业务代理协议

    客户在我行开立信托财产专户,专门用于存放信托资金

    银行代理收取信托资金

    银行代理兑付信托收益和本金


  • 温馨提示

    信托财产专户存款人的名称应为信托投资公司全称,不同的信托计划开立不同的专户,并对应不同的账号。

    信托财产专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或款项划入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业务。

    信托投资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信托财产专户和该公司固有财产账户之间不得进行款项划转,但信托公司因管理信托财产所垫付的费用、应收取的手续费和佣金的支付除外。

    不同信托财产专户之间不得进行款项划转,但若信托投资公司提供文件证明信托文件中约定了不同信托计划之间可以进行交易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