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现将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我行”)征信异议处理流程公示如下:
一、征信异议的申请
如您/贵公司认为信用报告上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申请并要求更正:
1、拨打我行客服电话400-885-1111;
2、向我行业务经办网点书面提交申请;
3、互联网个人贷款客户也可通过平台转交申请。
二、征信异议的受理
我行将对申请人身份、异议意愿、异议事项进行确认。
受理条件如下:
1、征信异议由信息主体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
2、对异议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实。
申请材料如下:
《征信异议申请表》(我行格式);有效证件原件(供查验);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原件(供查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如有相关佐证材料请一并提供。如有问题或困难,可联系我行客服。
三、征信异议的标注
我行受理征信异议后,在答复前,将在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异议标注。
1、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作出异议答复,且相关征信信息处理完成后取消异议标注;
2、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在作出异议答复后取消异议标注。
四、征信异议的核查
我行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将进行核查。核查后,将进行如下处理:
1.经核实,相关异议信息不存在错误、遗漏的,我行将不予修改。信用报告如实记录基本信息、信贷信息等,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随意更改。
2.经核实,相关异议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我行将修改为真实准确的信息。
五、征信异议处理的时间及答复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行将在接收到您/贵公司提交的《征信异议申请表》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并完成处理。我行将通过书面方式将核查结果告知。
温馨提示:
1.征信异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请谨慎保管好个人/企业信息,重要证件不外借、敏感信息不外露。
3.凡声称合法、收费的“征信洗白、铲单”都是骗局,切莫听信“征信修复”谣言。